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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65期)

作者:中质在线 日期:2022-11-09 点击: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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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餐饮食品5类食品5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8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1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18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5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4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王操水果批发部经营的蜜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海归生鲜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天堂河银发粮油店经营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郭记良品(北京)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楠火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餐杯、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标称北京益生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宏盛兴莱商贸店经营的益生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注说.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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