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市场监管 质量新闻 政策文件 质量动态

江苏扬州最新发布:事关月饼,严禁!

作者:中质在线 日期:2022-09-02 点击:263
一键分享

2022年中秋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有关要求,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月饼等应节商品价格监管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合理制定商品价格。全市各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应节商品和服务。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要登记交易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对月饼等应节商品要做到明码标价、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虚标商品售价、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表述。

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提醒告诫之日起,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者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注说.jpg

上一条:一大波“质量月”活动登陆江西九江!忍不住做一回“剧透党”!

下一条:商务部:在全国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赣公网安备 36011102000440号